生态环境部:生态保护红线不是“无人区” 重大国计民生项目仍可实施
北京9月20日电 (记者 阮煜琳)中国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崔书红20日在北京对记者表示,生态保护红线不是“无人区”,对于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,经过严格审批允许在红线中实施。
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公布的《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》明确,2020年年底前,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,勘界定标,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,国土生态空间得到优化和有效保护,生态功能保持稳定。
崔书红说,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已经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。总体上,各方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技术方法、方案是认可的。由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,红线内存在少量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生产建设用地,如永久基本农田、人工商品林、合规的矿产用地、基础设施用地和集中连片居民用地等,需要用最新的数据和要求进行评估再识别,对原有红线划定方案予以优化。
崔书红说,一些地方认为生态保护红线是“禁区”,是“无人区”,任何项目都不能实施,这种想法是片面的,不正确的。对于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,经过严格审批是允许在红线中实施的。
崔书红表示,建立“事前严防”“事中严管”“事后奖惩”生态保护红线全过程监管体系,确保红线划得实、守得住、可持续。将生态保护红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政府综合决策,确立生态保护红线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优先地位,禁止新增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项目。
崔书红表示,今年年初,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共同部署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,但生态保护红线总体格局不会改变。目前,各省正在两部委指导下推进评估工作,评估优化后的红线划定方案将更加符合管控要求。(完)